招标信息

江苏油建虎林-长春项目123KVA履带式移动电站租赁项目项目公告

2024-08-28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油建虎林-长春项目123KVA履带式移动电站租赁项目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180.00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中石化江苏油建工程有限公司,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是: 中石化江苏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未来9个月内,江苏油建虎林-长春项目125KVA履带式移动电站租赁需求约为 7 台(套)

2.2 标的物:履带式移动电站租赁。

2.3 服务期限:协议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12个月。

2.4 服务地点:江苏油建虎林-长春项目。

三、资格要求

江苏油建虎林-长春项目123KVA履带式移动电站租赁项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投标人须具备固定办公场所。提供房屋产权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说明投标人生产经营场所情况。

投标人应为设备生产商(营业执照),自有125KVA移动电站投产时间6年以内(2018年8月1日以后出厂)10台(含)以上,提供移动电站设备铭牌与整车照片。

自有管理、技术、维修和操作人员12人(含)以上。投标人提供本企业从业人员名册,包括本企业缴纳社保员工及其他聘用员工,本企业缴纳社保员工要求连续缴纳时间不少于12个月,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其他从业人员以打印银行流水方式提供工资发放证明。或提供天眼查参保人数截图。

投标人近三年来(截止招标公告发出日期)有在石油石化系统的移动电站销售或租赁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和发票。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0:00:00至2024年09月02日 10:00: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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