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通用配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28预算金额:0.0(万元)
最高限价:0.0(万元)
采购需求:
一包机械设备维修配件;
二包电气设备配件;
三包仪器仪表配件;
四包医疗设备配件。
最高限制单价:详见采购内容
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文件要求,以框架协议方式招标4个分类供应商,一包、二包补充征集2家供应商为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2024年度医疗设备通用配件提供服务,三包、四包补充征集1家供应商为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2024年度医疗设备通用配件提供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1.2财务要求: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单位,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记录名单。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开标现场线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8-29至2024-09-18,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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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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