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大丰港兴农农产品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抓料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29

一、江苏大丰港兴农农产品仓储物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江苏大丰港兴农农产品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抓料机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大丰港兴农农产品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抓料机采购项目 

(2)供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3)项目规模:本项目造价约225元。

(4)资金来源:自筹

(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 标准。

(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 1 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7)供货期:90日历天。

(8)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为一个标段,抓料机采购数量:一台。招标范围为抓料机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采购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是抓料机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商的合法授权),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所供货物为原厂产品。

2、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8月1日以来(含2021年8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且在安装、调试、使用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不得存在: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肆万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 月 3 日18点前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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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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