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东基商贸有限公司底平板移动柴发电源机组(拖车式)采购公告
2024-08-29开封市东基商贸有限公司底平板移动柴发电源机组(拖车式)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汴顺财磋商采购-2024-16
2、项目名称:开封市东基商贸有限公司底平板移动柴发电源机组(拖车式)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80000.00元
最高限价:88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汴顺财磋商采购-2024-16 |
开封市东基商贸有限公司底平板移动柴发电源机组(拖车式)采购项目 |
8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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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底平板移动柴发电源机组,采用集装箱式柴油发电机组,10KV/0.4KV电压等级,配备10KV并网柜,配电柜、电缆收放器、车外部工具箱、接地装置、灭火器设备等。
5.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历天完成项目全部工作。
5.3、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本项内容要求与第五章“采购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
5.4、质量保证期:免费质量保证期为2年或1000小时。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及截止时间:本项目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记录相关网页、内容的截图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以作证据存档备查。)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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