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业物资榆通有限责任公司红柳林矿井水害治理及供排水系统能力提升项目(中央水泵房集控系统购置)招标公告
2024-08-30本招标项目“红柳林矿井水害治理及供排水系统能力提升项目(中央水泵房集控系统购置)”,招标人为陕西煤业物资榆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陕西煤业物资榆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红柳林矿井水害治理及供排水系统能力提升项目(中央水泵房集控系统购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交货地点等
2.1项目名称:红柳林矿井水害治理及供排水系统能力提升项目(中央水泵房集控系统购置)
2.2项目概况: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矿井水害治理及供排水系统能力提升项目(中央水泵房集控系统购置)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到货,30个日历日安装调试完成 |
红柳林矿 |
2.3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保期:到货后18个月或投入运行起12个月,以先到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有效的银行开户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煤矿安全标志证书(包含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可编程控制箱、矿用本安型操作台、矿用本安型压力传感器(数显)、矿用本安型水位传感器、矿用电动球阀)及相关配套电气设备的防爆合格证;
3.3近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供货的业绩)必须具有类似产品3份或以上使用业绩 (以合同+(相应的到货验收证明或发票)为准,合同必须有签订时间页及双方盖章签字页,合同必须清晰、甲乙双方盖章完整,正在承接的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
3.4必须提供(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可提供成立之后年份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5企业信誉: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提供承诺书);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3日(法定节假日期间接受文件购买),每日上午 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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