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上思县智能蚕茧科技园暨非遗丝绸香云纱染整技艺基地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301.1 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上思县智能蚕茧科技园暨非遗丝绸香云纱染整技艺基地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上思县智能蚕茧科技园暨非遗丝绸香云纱染整技艺基地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建设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包件号:HNT-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上思县智能蚕茧科技园暨非遗丝绸香云纱染整技艺基地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地点:上思县思阳镇华加村和叫安镇那布村。工程内容及规模:规划用地面204165.17平方米(约306亩),建筑面积105009.2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科研实验楼、管理用房、饲料加工车间/饲料仓库、智能养蚕车间、蚕沙处理车间、鲜茧仓库、蚕茧仓库/选拨车间、工具清洗/烘烤车间、电锅炉房及配电房、空调室外机房(成品)、大门、埋地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等配套设施。
2.2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二十四局设物〔2022〕482 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商品混凝土HNT-01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物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连续不间断供应的能力 ;
(3)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 万元(含)人民币;
(4)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由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关证书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不少于一份(复印件需加盖报价人鲜章)
(5)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不少于一份(复印件需加盖报价人鲜章)
(6)履约信用: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⑤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⑥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7)其他要求:
①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 2024 年08月30日起至9月4日17: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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