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煤炭产业生产物资采购项目(材料类)标段39:矿用电缆挂钩谈判公告
2024-08-29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煤炭产业生产物资集中采购项目(材料类)标段39矿用电缆挂钩(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征集谈判商,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煤炭产业生产物资集中采购项目(材料类)标段39矿用电缆挂钩(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
2.2采购范围:(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参考) |
单位 |
数量 |
供货地点 |
1 |
矿用电缆挂钩 |
GL-PVC-30 |
个 |
500 |
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2 |
矿用电缆挂钩 |
GL-PVC-40 |
个 |
2000 |
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3 |
矿用电缆挂钩 |
GL-PVC-50 |
个 |
13000 |
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4 |
矿用电缆挂钩 |
GL-PVC-70 |
个 |
13000 |
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5 |
矿用电缆挂钩 |
GL-PVC-80 |
个 |
31000 |
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6 |
矿用电缆挂钩 |
GL-PVC-100 |
个 |
4500 |
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7 |
采煤机用电缆夹板(O型) |
LJO125×185×150 |
米 |
550 |
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8 |
采煤机用电缆夹板(O型) |
LJO125×186×122 |
米 |
400 |
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9 |
矿用电缆挂钩 |
GL-PVC20 |
个 |
200 |
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10 |
矿用电缆挂钩 |
GL-PVC30 |
个 |
15000 |
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11 |
矿用电缆挂钩 |
GL-PVC40 |
个 |
10000 |
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12 |
矿用电缆挂钩 |
GL-PVC60 |
个 |
5000 |
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13 |
矿用电缆挂钩 |
GL-PVC70 |
个 |
10000 |
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14 |
矿用电缆挂钩 |
GL-PVC80 |
个 |
10000 |
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15 |
矿用电缆挂钩 |
GL-PVC100 |
个 |
6000 |
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16 |
矿用电缆挂钩 |
GL-PVC120 |
个 |
6000 |
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17 |
矿用电缆挂钩 |
扣头 |
个 |
200 |
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注:(1)矿用电缆挂钩规格型号允许直径偏差2mm,采煤机用电缆夹板高度允许偏差5mm,报价表请以实际安标规格型号进行填写。
(2)成交商自合同生效后,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15天内交付通知项下的全部货物;供货地点为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3)此次矿用电缆挂钩采购采用谈定单价、按需供货、据实结算方式,合同履约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签订年度合同、分批订单结算,履约周期内单价为固定不变价。
3.谈判商资质要求:
标段名称:矿用电缆挂钩
谈判商资质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出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谈判商应具备电缆挂钩的生产加工资质,并提供相应电缆挂钩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采煤机用电缆夹板可外采具备矿用安全标志证书企业产品,但需提供相应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3.2业绩要求:谈判商应具有2021年至今采购产品的销售业绩,不少于3项,都须提供相应证明(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内容应具体明确,且完整,具备双方签字盖章的有效合同,并提供业绩合同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和其他限制投标的情况,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
3.5谈判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被执行人信息”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和证明文件)。
3.6谈判商不得被列入中铝公司及中铝宁夏能源集团预警清单、黑名单、负面清单。
3.7其他要求:各谈判方谈判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8谈判商所提供产品必须为自己公司生产的合格产品,不允许代加工生产,谈判商应具备质量控制及保证、专业的售后服务技术、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08月29日2024年09月09日下午16:00前下载谈判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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