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城北站渗滤液设备处理委托运营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24-08-30
项目名称: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24年城北站渗滤液设备处理委托运营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

采购需求:

 

射阳县城北渗滤液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30吨/日,主体工艺流程采用“MBR膜生物反应器(两级A/O+外置超滤膜系统)+纳滤+反渗透”的主体工艺”,现通过委托运营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至射阳县城市政污水管网。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相应要求为准(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运行时间为一年,一年期处理量约为10000吨(具体处理量以实际出水计量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服务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