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30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商采购项目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1.3标段划分:两个标段,标段一仅限银行投标,标段二仅限证券公司投标。

1.3项目预算:标段一采购预算约400万元,标段二采购预算约400万元。

1.4服务期限:从项目启动会召开之日起至债券兑付结束。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以最终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审批额度为准)

二、招标内容

2.1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中期票据,预计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以最终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审批额度为准),担保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在本次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的接受注册通知书有效期限内,由发行人与承销商择机发行。

2.2是否定点采购:是

2.3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标段一:2家银行(当合格投标人N≥4家时,定点家数为2家;当N<4家时,定点家数为N-2家,N为合格投标人数量);标段二:2家证券公司(当合格投标人N≥4家时,定点家数为2家;当N<4家时,定点家数为N-2家,N为合格投标人数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4)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供书面承诺)。

(7)其他说明:

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②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

③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上年度”是指2023年度。

④年度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可提供总行或分支机构的证明资料;

⑤银行类投标人如为分行或支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分支机构负责人”,必须提供总行出具的授权。

3.2、特定资格条件:

标段一:(1)投标人应获得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独立主承销商资质,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机构;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银行具有银行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近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1个单期中期票据承销金额在10亿元(含10亿)以上业绩,提供发行公告,并加盖公章。

标段二:(1)投标人应获得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独立主承销商资质,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机构;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证券公司具有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近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1个单期承销金额在10亿元(含10亿)以上业绩;提供发行公告,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100000元。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登录后查看)

七、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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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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