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石油树脂包装袋招标公告

2024-08-30

招标编号:  DQS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石油树脂包装袋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是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石油树脂包装袋公开招标,根据目前石油树脂装置产量及编织袋库存情况,拟采购石油树脂包装袋预估6个月用量,涉及3个品种。

供货需求说明:合同生效后卖方按买方需求分批次按月供货,数量、编织袋版面及交货时间以实际订货通知为准,接收买方《订货通知单》后(不得超过5个日历日)天内送到买方现场指定位置。

交货地点: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作业区

最高限价:164.88万元,超出最高限价否决投标。

本项目中标价格执行固定总价(包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及增值税费(税点13%)、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付款结算方式:按标的物单价和买方实际收货数量进行结算。具体约定如下:电汇,买方收到货且验收合格,卖方开具结算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三个月内全额付款。价款构成:包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及增值税费(13%)、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商务计价方式:执行固定总价。

质量保证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避光保存20个月。

签订合同方式: 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框架买卖合同。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石油树脂编织袋

满足附件一技术要求HK92

445120

2

石油树脂编织袋

满足附件一技术要求HK52

727600

3

石油树脂编织袋

空白袋子

5000

 

合计

   

1177720

2.3 技术要求

(一)详见附件一《石油树脂包装袋技术要求》。

(二)编织袋试用与检测

编织袋检测:成交单位送货后,买方有权在卖方所送货的同种牌号的编织袋内随机抽取10条进行检测,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附件一《石油树脂包装袋技术要求》及订货通知单中的要求,使得买方无法达到订购目的,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并要求卖方对买方拒收的货物进行免费更换,这种更换应被视为延迟交货,买方有权按照买卖合同约定要求赔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须制造商方可参与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即可且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资质的生产企业。

3、业绩要求:

报名单位需提供石油树脂包装袋总包装袋数30万条以上的应用业绩(买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附用户清单、联系方式及使用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发票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所处时间应相对应。

产品应用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使用单位、产品名称、应用装置情况、应用时间、应用效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应加盖使用单位印章,“单位印章”的范围包括单位公章、单位内部主管同类装置或产品的处室印章、单位内部使用产品的车间印章均可)。

(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的资质审查材料和官方网站信息的对应性、及时性、有效性、完整性、商务技术参数响应性负责,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买方有权对报名单位提供的业绩等材料进行核实,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单位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中标等相应资格。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年 8月 30 日 16:30:00 时至  2024 年 9 月 4日 16:30:00 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 9 月 11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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