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外雇清雪车辆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3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一标段225万元,二标段225万元(本项目以实际发生结算,实际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本项目以折扣系数进行报价,报价区间为(0-1.00)(折扣系数不得超过1.00且只允许有一个折扣报价),最终结算以两个标段中的最低中标折扣系数为结算折扣系数,该项目两个标段合同折扣系数按折扣系数最低值签约;
标段划分:
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服务要求 |
项目地点 |
预算金额 (万元) |
一标段 |
采购计划-[2024]-00095号-1-LY202408-066-01 |
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外雇清雪车辆项目一标段 |
1.外雇清雪车辆租赁,包含翻斗车(含装载机装车费用)、铲车、勾机、推土机、抛雪机、小金刚等 2.积雪消纳场地由甲方提供 3.其他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一标段:北至宽城交界(以基隆街铁路及青年路铁路沿线为两区分界线),南至西安大路、迎宾路(含),东至铁西街(含),西至西四环路(含),西部快速路从东风大街口至司法局口所有直道及匝道口。 |
225 |
二标段 |
采购计划-[2024]-00095号-1-LY202408-066-02 |
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外雇清雪车辆项目二标段 |
1.外雇清雪车辆租赁,包含翻斗车(含装载机装车费用)、铲车、勾机、推土机、抛雪机、小金刚等 2.积雪消纳场地由甲方提供 3.其他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二标段:西至西四环(不含)、北至西安大路、迎宾路(不含),东至翔运街泰来街(含)、南至湖西路(泰来街至普阳街段)、创业大街(正阳街至春城大街段不含创业大街),支农大街(西环城至安庆路段不含西环城含支农大街),富民大街全程(含)。 |
225 |
一标段:20立方米自卸翻斗车390元/车/次(含装载机装车费用);50型铲车8小时为一个台班,1700元/台班;225-7型钩机8小时为一个台班,2000元/台班;160型推土机8小时一个台班,2000元/台班;抛雪机8小时为一个台班,3400元/台班;小金刚8小时为一个台班,800元/台班;
二标段:20立方米自卸翻斗车390元/车/次(含装载机装车费用);50型铲车8小时为一个台班,1700元/台班;225-7型钩机8小时为一个台班,2000元/台班;160型推土机8小时一个台班,2000元/台班;抛雪机8小时为一个台班,3400元/台班;小金刚8小时为一个台班,800元/台班;
服务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份至2025年4月份;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此项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4.2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3供应商须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8.本项目一、二标段兼投不兼中,按标段顺序中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02日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06日16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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