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淮安港市区港区新港作业区三期工程智慧港口数据中心及配套通信工程施工项目HAG-TX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24-08-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港市区港区新港作业区三期工程智慧港口数据中心及配套通信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2〕9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规划建设智慧港口,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信工程(综合传输线路)、无线数据通信(5G专网)及附属基站工程、北斗定位系统、路端感知、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多链路组合通讯系统(即无线集群系统)、甚高频(即船岸通讯系统)、智慧演示中心、数据中心机房、服务器及存储系统、有线网络、网络安全系统、计算机软件及授权。

注:后期工程量因实际情况可能发生调整,存在工作量变化的情况,请谨慎投标,发包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人也不得以此主张任何权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情况,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为HAG-TXSG标段。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硬件设备安装调试部署及配套通信工程施工,软硬件系统对接、联调测试,试运行、培训及售后服务、配合验收。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其中通信工程(综合传输线路)、数据中心机房、服务器及存储系统、有线网络、网络安全系统须在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施工;无线数据通信(5G专网)及附属基站工程、北斗定位系统须在无人水平运输进场前完成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须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③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或框架合同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通信工程(建设内容须包含5G网络建设)的施工业绩。

关于通信工程业绩认证包括但不限于:(1)光缆线路、通信管道工程;(2)网管、时钟、软交换、公务计费等业务层与控制层网元工程;(3)宽带接入入户工程;(4)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5)移动通信网络优化工程;(6)系统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7)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工程;(8)信息点的综合布线(或计算机网络)工程;(9)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IDC机房)电源工程或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工程。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本招标类别)为C级及以上;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他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1任类似工程(同业绩资格条件要求)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持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1任类似工程(同业绩资格条件要求)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③无在岗项目。

备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投标人如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3.1.5其他要求: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专职安全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项目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08月30日15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14时30分。

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3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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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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