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中心医院电子胃肠镜系统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30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心医院电子胃肠镜系统购置项目
(登录后查看)4、采购项目预算:268万元口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口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口固定单价 口成本补偿 口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进口产品9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等相关事宜。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人民币)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电子胃肠镜系统购置项目 |
电子胃肠镜系统 |
详见采购需求 |
一套 |
268万元 |
268万元 |
口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2)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口专门面向:口中小企业 口小微企业 口监狱企业 口福利性单位。
口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货物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备案凭证);
(2)所投货物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请从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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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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