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审判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8-301、项目编号 : TYJ
2、项目名称 : 瓮安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审判服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0000.00 元;
5、采购需求:因工作需要,需采购一批审判服。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双方签订合同起 20 日历天内完成量体、供货;
7、验收标准:货物的质量符合相关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行业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7、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供应商履约能力承诺书和相 关证明材料(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至今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 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格式详见响应文件范 本);
瓮安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审判服采购项目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截
图为准(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标截止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 100%,
即竞标供应商只限于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未提供该声明函且不为中小企业的,视为未响应政府采购政策,作无效标处理)。注: 中小企业规模认定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为准。本项目货物采购行业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9 月 2 日 09:00 时至 2024 年 9 月 6日 17:00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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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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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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