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如东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渠道、财政补助、新增投资)工程(财务)审计招标公告

2024-08-30
1. 招标条件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的如东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渠道、财政补助、新增投资)工程(财务)审计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及中央预算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境内

2.1.2建设规模:

1. 如东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渠道)2.55万亩,其中:新建规模1.36万亩,改造提升规模1.19万亩,概算总投资9426.5万元;

2. 如东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新增投资)8.92万亩,其中:新建规模0.27万亩,改造提升规模8.65万亩,概算总投资27930万元

2.1.3工期要求:按业主要求组织、进行、完成审计任务,在县级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并提供审计报告。

2.2招标范围:如东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渠道、财政补助、新增投资)工程(财务)审计,其中财务审计按项目出具审计报告,工程审计按工程标段出具审计报告。

2.3本次项目审计分三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如东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渠道)2.55万亩,概算总投资9426.5万元,涉及丰利镇、曹埠镇、新店镇、城中街道、袁庄镇、双甸镇。

二标段:如东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新增投资)4.38万亩,概算总投资13735万元,涉及掘港街道、苴镇街道、丰利镇、马塘镇。

三标段如东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新增投资)4.54万亩,概算总投资14195万元,涉及岔河镇、洋口镇、双甸镇、河口镇、栟茶镇、袁庄镇。

投标单位可以投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所有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已开出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能力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如不同时具备工程审计能力和财务审计资质,可组成联合体;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以注册证初始注册日期为准);

3.4、审计人员配备要求:项目组成员人数合计不得少于8人;

3.5、须有2019年1月1日以来的高标田审计业绩,审计业绩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时间和总投资额以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及载明的总投资额)或中标通知书(中标时间及中标总投资额)为准;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可组成联合体,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地不在南通的,须承诺:中标后在南通地区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并经招标人现场审核认可。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名(含2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投标;

(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联合体主体单位明确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职责分工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3)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5其他投标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企业未纳入如东县农业农村局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不合格名单(详细考核结果可与招标人联系得知);(6)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为 :2024年9月10日上午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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