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防扭钢丝绳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08-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防扭钢丝绳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人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防扭钢丝绳框架协议采购。

2.2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审查方式。

2.4标的物预估金额:人民币600万元(含税)。

本项目所列预估金额为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可能出现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

2.5招标分类:框架招标。

2.6框架协议有效期:

(1)框架结果生效时间

①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 两 年截止。

②如本框架招标结果合同签订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满 两 年截止。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①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或减少中标份额的,自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或减少份额,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③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或减少中标份额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①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①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按照《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

②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

2.7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当经过初步评审后进入详细评审时剩余投标人个数大于或等于4时: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预估金额(万元)(含税)

标包号

标包占标的物总额的比例(%)

标包预估金额(万元)(含税)

最大中标家数

备注

1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防扭钢丝绳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600

1

60

360

1

标的物清单详见下表

2

40

240

1

当经过初步评审后进入详细评审时剩余投标人个数小于4时,否决全部投标,本次采购失败。

本采购项目1个标的,共分 2 个标包。同一标的下各标包间:可兼投不可兼中。

2.8标的物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权重数量

备注(主要性能参数)

1

防扭钢丝绳

YL15-12×19w

25

详见《技术规范书-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防扭钢丝绳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2

防扭钢丝绳

YL22-12×29Fi

15

3

防扭钢丝绳

YL26-18×29Fi

20

4

防扭钢丝绳

YL28-18×29Fi

40

招标人预先设定各规格的采购权重数值,但不作为招标人年度采购量依据,仅作为本次评标计算价格分依据。

2.9质保期限:自货物正式投运之日起1年,(供方承诺的质保期若长于1年,则按承诺时间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

3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标的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需提供无上述任何关联的承诺书)

4

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或进口的散装部件应具备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则其所代理产品制造商须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

5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

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含预警名单),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资格处理。

7

其它不得存在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

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群体维稳责任事件的。

8、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投标人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声明函)

8

……

9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专用资格要求

适用标的/标包:所有标包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产品不得为美光公司产品(包括含有美光芯片的产品)(提供承诺函)。

2

对于国内产品,本项目只接受产品制造商参加投标;对于进口产品,接受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产品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被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将所获授权权限转让给他人。如同一品牌进口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则否决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存在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则否决其投标。

3

提供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本项目采购所有规格产品的检测报告或由具有钢丝绳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本项目采购所有规格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报告出具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内。

4

投标人须承诺满足以下交货期要求:

自订单下达之日起,交货时间不超过25天(含)。

5

投标人须承诺在交货时提供的检测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出具时间在交货日期前36个月内。

(格式自定义)

说明:①、投标人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未完成评标的,由评标委员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②、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和《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③、被广东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8月31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4年9月7日0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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