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机场市政道路交通信号灯工程招标公告
2024-08-30呼和浩特新机场市政道路交通信号灯工程,招标人为呼和浩特机场建设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市政道路交通信号灯工程
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什营镇附近。
2.3项目概况:本期工程飞行区跑道滑行道系统、航站楼主楼按满足2030年旅客吞吐量28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32万吨的目标设计,航站楼指廊、货运、航食等按满足2025年旅客吞吐量22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0万吨目标设计。本工程为呼和浩特新机场项目全场交通信号灯工程,包括主进场道路、主进场路分离出来进入航站区的道路以及服务于工作区的道路交叉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及其配套设备。
2.4招标范围:包括呼和浩特新机场项目全场交通信号灯及其配套设备的生产、检验、供货、包装、运输、保险、装卸、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成品保护、验收交付(包括与行政主管部门交验)、二次调试、维修保养以及其他售后服务工作等,具体以图纸、技术规格标准要求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包含内容为准。
2.5计划工期:62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备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和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及以上的道路交通信号灯施工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
(8)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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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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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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