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弱电设备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3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 元
最高限价:7516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4F001150410 | 业务补助经费项目 | 1 | 年 | 8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3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1)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满足以上相应条件的“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可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其他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材料,否则有可能作无效投标处理。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00:00 至 2024年09月09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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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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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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