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承德分公司2024年渠道代理商大会支撑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8-30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承德分公司2024年渠道代理商大会支撑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预估金额为25万人民币(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承德分公司2024年渠道代理商大会支撑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包含渠道代理商大会的统筹执行、人员保障、舞美及材料制件、活动准备及清场。

服务地点:河北省承德市。

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拟中选1名中选人。

1.3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5万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2.1.3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框架下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具备活动策划执行服务类项目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

证明文件要求:(1)签订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合同首页、产品或服务名称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复印件,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2)签订框架合同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至少合同首页、产品或服务名称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复印件、订单或结算证明复印件(订单或结算证明应与框架协议对应,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证明的,以订单为准),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证明(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证明的,以订单为准)累计金额为准。

2.1.4人员要求

参选人需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2名策划团队人员(其中包含1名设计美工、1名活动策划人员)、10名及以上现场活动执行人员。

证明文件要求: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国徽面和人像面复印件复印件,与参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2024年4月至参选截止日期连续两个月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由参选人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须至少包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任意一种)复印件;若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需提供第三方公司与参选人的代缴协议或相关证明(双方盖章)复印件。

2.1.5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9月0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9月0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9月0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31日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03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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