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枣庄石榴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实施评估报告及枣庄石榴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8-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枣庄石榴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实施评估报告及枣庄石榴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万元         最高限价:6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枣庄石榴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实施评估报告及枣庄石榴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日,服务周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鲁财采〔2021〕7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鲁财采〔2023〕12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鲁财采〔2023〕4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要求,落实节能环保、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和相关服务的能力;(3)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4)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2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6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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