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蒙商银行锡林郭勒分行农贷类特殊资产业务委外清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8-30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二)项目名称:蒙商银行锡林郭勒分行农贷类特殊资产业务委外清收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规模:为我行农贷类特殊资产业务提供清收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成交供应商数量:计划准入2家供应商;

(五)本项目含税预算:251万元,具体以总行实际拨付预算为准;

(六)服务期:2024年9月-2026年3月,合同一年一签,委外合同起始日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七)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或出资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有效的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独立法人。

注:此条款为《蒙商银行零售类特殊资产委托外部清收管理办法(1.0,2021版)》第十二条内容规定。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涵盖不良贷款处置、贷款违约通知等银行代理业务、催收或法律未禁止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资产管理公司、信用卡催收公司、贷款催收公司等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在锡林郭勒盟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须提供自有房产证明或有效期内的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在锡林郭勒盟地区有稳定的清收业务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人员最低要求为6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供应商在以往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诈行为或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未发生催收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在我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无不良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八)供应商须在法律和经济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采购人董事、监事、各级行中高层管理人员及从事资产处置业务和审查、审批人员的直系亲属投资或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须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九)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十)供应商截止提交应答文件之日,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如其查询信息不全则以评审委员会现场查询信息为准)。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在2024年08月31日至2024年09月06日,0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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