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迪荡湖3号地块项目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迪荡湖3号地块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越城区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迪荡湖3号地块项目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绍兴市越城区迪荡新区。

2.2、建设规模:东至云江路,南至地限线,西至地限线,北至地限线,总用地面积约2011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60000万元。

招标项目建安费(估算价):约40000万元。

2.3工程类别:招标代理、造价咨询。

2.4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1)招标代理范围:涉及本工程的全部工程、服务、材料、货物的招标代理(含采购)等。(2)造价咨询服务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等。

注:如果本工程实际实施时采用EPC0招标模式时,根据招标人要求确定是否提供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相关的造价咨询服务。

2.5招标估算价:约164.2万元。

2.6咨询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工程保修期满且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之日止。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准计算为准(施工招标如分标段实施的,以累计施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服务费以审定后各标段累计施工标底价为基准计算为准,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费以审定后各标段累计施工标底价为基准计算为准,以上内容均不含预备费。

3.2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按【第三章招标代理收费项目及收费费率】、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服务费按【第三章造价咨询项目及收费费率中“序号5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费按【第三章造价咨询项目及收费费率中“序号10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序号5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收费标准为基数,招标代理费按收费费率*70%、造价咨询服务费按收费费率*60%的标准。本工程实际实施时采用EPC0招标模式时:招标代理费按【第三章招标代理收费项目及收费费率】、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费按【第三章造价咨询项目及收费费率中“序号10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收费标准为基数,招标代理费按收费费率*70%、造价咨询服务费按收费费率*60%的标准。

3.3服务费包括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招标过程中的场地使用费、招标文件制作、专家费(市外专家的专家费另计)等费用,不包括交易服务费、公证费。若项目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的,不再追加中介服务费。注:如果本工程实际实施时采用EPC0招标模式时,根据招标人要求确定是否提供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相关的造价咨询服务,相应咨询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相应调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

4.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施工中标价2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项目(金额以施工中标通知书为准,同一项目不同标段的工程以各标段施工中标价累计金额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招标代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施工中标通知书。上述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公章)。

【注:①“公共建筑”定义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下同。

4.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一级,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下同),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5月至2024年0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5月至2024年07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4.4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在近二年内(2022年07月至2024年07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5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30日8:30时至2024年09月02日17:00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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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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