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数字档案馆信息化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9-021.1项目名称:饶河县数字档案馆信息化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
1.2项目情况:饶河县数字档案馆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包括馆藏档案管理系统开发、电子档案长久保存系统开发、借阅大厅利用服务系统开发、档案数据分析系统开发、系统总集成服务等,将饶河县数字档案馆系统平台建设的相关硬件和软件系统进行整合,实现信息共享、流程优化和资源最大化利用。
1.3采购内容
采购饶河县数字档案馆信息化建设技术服务,包括:馆藏档案管理系统开发服务、电子档案长久保存系统开发服务、借阅大厅利用服务系统开发服务、系统总集成服务。
物资名称及采购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需求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技术服务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项 |
1 |
1.4 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84万元(不含税)
1.5建设地点:饶河县;
1.6交付期:2024年12月31日前交付
1.7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免费质保。
二、 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标段的应答;
2.2应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应答。
2.5主要否决应答条款(不可偏离项):
2.5.1满足应答须知及竞谈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应答承诺函,应答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5.2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5.3应答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5.4应答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包括: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保险费、售后服务、伴随服务费等;
2.5.5付款条件:应答方同意并知晓,采购人收到最终用户支付的相应款项是采购人向应答人付款的先决条件,采购人根据最终用户付款情况支付相应款项。最终用户未付款或失去付款能力,应答人不追究因最终客户未付款而造成采购人延期付款或者不能付款的违约责任。
2.5.6应答人承诺满足本项目《网络信息安全及保密》要求,并在中选后与采购人签署《网络信息安全及保密承诺书》。
三、 采购文件获取
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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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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