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通勤大客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9-0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91.80万元(人民币)
5. 最高限价:91.80万元(人民币)
6.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单位) |
最高单价限价 (人民币) |
服务期 |
1-1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柴油空调或新能源空调大客车(45座及以上) |
12辆 |
8500.00元/月/辆车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学校寒、暑假除外,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学校寒、暑假除外,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
(6)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售价:¥30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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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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