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苏州港集团智能点巡检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2024-09-02

 

  江苏苏州港集团智能点巡检设备购置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江苏苏州港集团智能点巡检设备购置

1.2 招标人: 江苏苏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1.3 (登录后查看)

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为实现现场设备巡检人员的安全性、规范性、便捷性巡检需求,赋能集团公司数字化转型升级,实现人员在线化、巡检智能化、管理精细化需求,需采购 8 套智能点巡检设备。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 本次供货范围包括不限于 8 套智能点巡检设备,配套使用的 WEB 端和安卓手机端管理平台及随机附件等。供货商承担智能点巡检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运输、现场调试、培训直至双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为止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

2.2 品牌限定: /

2.3 招标预算 ( 元 ) : ¥650000 (含税)

2.4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650000 (含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5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80 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及其配套管理平台交付,具备试运行条件,其中现场调试的时间不得超过 3 天。

2.6 交货地点: 张家港港务集团港埠分公司、港盛分公司以及太仓鑫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采购数量及技术规格: 8 套智能点巡检设备(含安全帽)及其配套管理平台,质保期为自交付并正式签字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12 个月,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供货要求》。

2.8 标段划分: 江苏苏州港集团智能点巡检设备购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提供本次招标的设备及相关服务,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仅需提供成立以来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

( 3 )业绩要求: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具有头戴式智能巡检设备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清晰体现业绩特征。

( 4 )其他要求: /

3.2 本次招标 口 接受 /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被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 拒绝再次注册 期限内的;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 获取

4.1 请于 2024 年 09 月 03 日 08 时 30 分 至 2024 年 09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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