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群科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防洪评估报告询比采购公告
2024-09-021.1采购项目名称:化隆县群科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防洪评估报告
1.2采购人:化隆县水利建设管理办公室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括: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口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
2.3服务地点:化隆县群科新区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指标: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①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约记录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④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⑤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和相关查询截图,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供应商应提供查询截图)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05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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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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