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次同步振荡预防监测装置采购公告

2024-09-02
项目名称: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次同步振荡预防监测装置采购

截标/开标时间:2024-9-13 9:30:00

项目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4-9-2 16:15:38

公告签收登记截止:2024-9-6 17:00:49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次同步振荡预防监测装置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新疆华电西黑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资金由项目业主银行贷款和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次同步振荡预防监测装置采购
2.2采购编号:GN20
2.3项目业主:新疆华电西黑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供货地点: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货完毕。
2.6采购范围: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次同步振荡预防监测装置采购。具体范围及描述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的生产商。(提供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为投标设备(灯具)制造商,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至少具有4个与本项目拟投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国内合同业绩,且至少有应用于2个项目的成功运行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实践已证明产品是成熟可靠的。
业绩均须同时提供以下①和②相关有效证明性材料:
①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如: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等。
②2个成功投产运行证明,如: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证明材料等。
③如上述证明资料仍不能体现项目特征等评审因素,则须同时提供技术协议或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且须体现要求的相关因素。
3.4 信誉要求(提供承诺):
(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全部冻结;
(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且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且尚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供应商未被税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9月2日起至2024年9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3日09: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