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韶关城区110千伏浈数3输变电工程-室内自行式遥控行车吊采购项目询价函公告

2024-09-02
一、采购条件

本询价项目韶关城区110千伏浈数3输变电工程-室内自行式遥控行车吊采购项目公开询价(项目名称),项目已具备公开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韶关市

2.2估算金额:158572.00元(保留小数点两位)

2.3项目类别:物资类  

三、项目概述、采购范围及标包划分:

3.1项目概述:韶关城区110千伏浈数3输变电工程-室内自行式遥控行车吊采购项目。

3.2采购范围:室内自行式遥控行车吊10T,数量为1台,要求 厂家包特种设备施工方案编制、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特种设备报备、报审、验收等所有费用。

3.3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包,具体为:

标包号

☑最大中标数量(个)

□最大中标比例(%)

标包名称

标包金额

(元)

☑最高限价(元)

□最高费率(%)

交货时间/工期/服务期限

备注

1

1

韶关城区110千伏浈数3输变电工程-室内自行式遥控行车吊采购项目

158572.00 

158572.00

经项目部、设计及厂家确认图纸后35天内完成交货安装

 

3.4采购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要求

单位

数量

上限单价(元)

备注

1

室内自行式遥控行车吊

10T

1

62950.00

要求厂家配套承轨梁(要求加强筋板)和钢轨,含预埋件,按图纸生产供货。二、含第三方检验合格办理相关许可证等,需要市场监管局备案。三、中标厂家包特种设备施工方案编制、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特种设备报备、报审、验收,包安装等所有费用。

2

轨道钢梁

HN544×300×11×15(长度5490mm)

8

8070.00

3

钢梁加强板

-100×10(长度514mm)

32

89.00

4

钢梁加强板

-90×8(长度460mm)

80

65.00

5

钢梁加强板

-180×20(长度540mm)

16

258.00

6

轨道钢梁

HN544×300×11×15(长度5360mm)

2

7917.00

7

钢梁加强板

-100×10(长度514mm)

8

90.00

8

钢梁加强板

-90×8(长度460mm)

20

65.00

9

钢梁加强板

-180×20(长度540mm)

4

258.00

 

合计(含税/元)

158572.00

备注:投标人自行复核建筑、结构、设备图纸,确保满足投标人设计、安装工艺出图等。工作面界面及现场施工条件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按现场实际条件为准,投标人进行综合单价考虑。

3.5 报价方式:采用总价报价方式,上限单价(含)以下报价有效,报价需注明设备品牌,报价低于85%的需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报价费用具体内容包括:要求厂家配套承轨梁(要求加强筋板)和钢轨,含预埋件,按图纸生产供货。含第三方检验合格办理相关许可证等,需要市场监管局备案。中标厂家包特种设备施工方案编制、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特种设备报备、报审、验收,包安装等所有费用。1年质保)。

3.6 其他: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适用材料类)保证符合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规范,无国家标准规范则以行业标准为准。

3.7 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个月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30%作为预付款;全部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9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65%;合同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无息),待质量保证期(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年为期)期满,设备运行合格,并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复检且办理保修终结手续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保修费用、违约金等费用后,无息向乙方结清。详见采购文件合同范本。

3.8 结算方式:本项目上限单价为含税价,按实结算(即结算价=各项成交单价*各项实际需求数量),结算时供应商需提供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详见采购文件合同范本。

3.9 结算方式:到货要求: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其中:

1、生产准备期: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天内,成交人根据工程实际需求,对所涉及设备进行设计、及前期土建跟踪、及与本项目各专业(建筑、装修、结构、低压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等)的接口配合等。

2、生产周期:成交人根据经项目负责人确认的图纸进行生产,并于成交人收到供货通知之日起不超过10个日历天全部设备必须到货,成交人须在接到项目负责供货通知后按要求的到货时间、设备型号规格、数量以及交货地点进行交货。

3、安装期:15日历天,即从成交人收到项目负责人进场安装通知之日起计;依照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并取得合格的《市场监管局备案》。

4.0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必须按照网省电力行业要求,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2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4

供应商在网省电力行业及大舜公司无处于限制(黑名单)供应商资格的处罚。

5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须是该企业在职人员,且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7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必须是所响应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采购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响应;

2

供应商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须满足①或②的要求:①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②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类型包含标的物类别;

3

需要取得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四、报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5日17时00分00秒前下载项目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15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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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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