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玛曲县格萨尔文化旅游综合体10KV配电室及红线内电力线路拆除项目正常公告

2024-09-02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玛曲县格萨尔文化旅游综合体10KV配电室及红线内电力线路拆除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采用一路 10kV 电源为本工程负荷供电,10ky 电源运行方式为:单母线运行。本工程在一层设置一座高低压配电室、一座发电机配电室,安装3台1000kVA,1台630kVA变压器;室外设计1台800kVA箱式变电站。本工程用户自备及应急电源采用1台 600kw柴油发电机供电。(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资金来源:一般债券资金。

6、施工地点:玛曲县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9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3证及以上资格;其他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2、根据甘建建 2015(436)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省外企业进入甘肃从事施工活动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

3、项目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造价员、安全员(由持安全生产考核C3证及以上的人员担任)均要求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5、依据《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信息或已修复失信信息名单,信用信息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查询和使用。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9月2日18时00分至2024年9月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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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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