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混合硝酸盐代储代销采购招标公告

2024-09-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混合硝酸盐代储代销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物资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混合硝酸盐代储代销采购。

2、招标范围或数量:混合硝酸盐亚硝酸钠90%硝酸钾10%,最高限价5900元/吨(含13%增值税、包装费、运费等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

3、交货地点:青海省茫崖市花土沟(青海油田采油一厂尕斯联合站、采油二厂乌南联合站和昆北联合站、采油三厂花土沟注水站和花土沟联合站)。

4、交货时间:分批次到货,每批次接发货通知15日到货。

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6、技术标准:《混合硝酸盐采购技术资料》详见附件。

7、.质量要求:《混合硝酸盐采购技术资料》详见附件。

8、使用功能:油田生产用料。

9、包装要求:外层包装采用编织袋、内包装为双层塑料袋,25kg/袋。

10、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运输至用户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有效期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能源一号网库内供应商,其供应商状态及产品状态(8位码17020619)必须正常。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必须在能源一号网有产品准入,但如果有招标产品准入的,产品状态必须正常。

3、投标人须提供招标产品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第三方检验报告,检验指标必须达到《混合硝酸盐采购技术资料》中6.1和6.2条款要求。检验报告送检主体应为产品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招标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4、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需提供有效期内涵盖亚硝酸钠和硝酸钾两项产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非制造商,需提供有效期内涵盖亚硝酸钠和硝酸钾两项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制造商涵盖亚硝酸钠和硝酸钾两项产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承诺货物道路运输需满足国家相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

5、投标人承诺提供的产品不能含有《油田化学剂成分负面清单》(详见附件四)中的禁止成分,不能超过清单限制成分含量的指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6、信誉要求:开标当日经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存在下列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4-09-03 08:00:00至截止时间2024-09-08 23:59:59(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混合硝酸盐,200元人民币。

五、开标:

开标时间:2024-09-23 15:2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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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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