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安厅新一代警综平台业务协同微服务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一标段(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02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宁夏公安厅新一代警综平台业务协同微服务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一标段(重新招标) |
宁夏公安厅新一代警综平台业务协同微服务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一标段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827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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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827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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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软件开发,测试运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6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参与投标(以开标会议当日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9-02 08:30:00 至 2024-09-09 23:59: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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