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移动互联网内容分流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9-03
本项目为2024年山西移动互联网内容分流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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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采购内容: 为实现游戏流量精准识别、精准分流,实现游戏业务质量监控功能,提升游戏类业务加速效果,需采购一台应用级分流设备。可基于DPI深度识别技术,精确识别游戏流量,可精准识别同一IP下游戏、视频流、WEB页面门户等其他应用;改变以往基于IP分流的模式,基于游戏特征库进行分流,特征码识别游戏更新自动识别IP。 1.2本项目标包划分、采购预算及中标人数量见下表。
1.3拟签署合同类型:单项合同。合同金额签署方式:以成交价格计算签署。 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5付款方式:到货支付合同总价的70%,终验合格支付剩余尾款。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应答人含税总价最高限价565000.00元,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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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2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且影响本项目履约的;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选)资格的;投标/应答产品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移动禁止合作期内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需提供承诺书)。 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如为代理商应答,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应答产品(应用级分流设备)的唯一授权函;如为制造商应答需提供本项目应答产品(应用级分流设备)制造商声明;如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应答,只接受制造商应答。 2.6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至少一个同类项目业绩。 (1)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合同内容包含应用分流设备类或应用分流软件类或应用分流网关或智能分流网关或应用分流集成服务类等项目。 (2)业绩时间范围认定:固定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结算单下达时间为准。业绩数量认定:以固定总价合同或框架合同数量为准。业绩金额认定:固定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3)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付款方式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日期页等关键信息。如为框架合同还需提供至少一张对应订单。 (4)每个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同时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截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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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比选文件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9月03日20时00分至2024年09月09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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