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长春分行金融社保卡合作营销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03吉林银行长春分行金融社保卡合作营销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银行长春分行金融社保卡合作营销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银行长春分行金融社保卡合作营销供应商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JLS。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采购预算:180万元/年(本次招标不承诺采集数量,以每年实际采集数量为准)
2.5采购内容:采购金融社保卡合作营销供应商1家,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词之日起计算),合同按年签订。
2.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服务标准: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及国家、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7日上午09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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