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中心医院脊柱动力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03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心医院脊柱动力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湘潭市中心医院脊柱动力系统采购项目 |
具体清单及参数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1批 |
480000 |
4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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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3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
1.4提交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保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社保的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必须有年审合格的记录,如无,请按本条款选择其他有效证明)。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1)所投货物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备案凭证);(2)所投货物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 2024 年 9 月 3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止,每天上午9:00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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