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14采区北翼工作面转载带式输送机购置项目项目公告

2024-09-04
一、招标条件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14采区北翼工作面转载带式输送机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14采区北翼工作面转载带式输送机购置项目

2.2项目类型: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 公司现有设备使用条件无法满足运输要求,为确保后续工作面正常回采,计划对14采区北翼工作面转载带式输送机进行改造,以满足工作面回采使用。

2.4项目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白土岗乡

2.5招标范围:一部DTL120/150/400带式输送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14采区北翼工作面转载带式输送机购置项目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需提供与投标设备相近的整机煤矿安全标志证书(相近设备为总装机功率≥800kW、带宽≥1200mm、运量≥1800t),投标设备的整机煤矿安全标志证书随设备到货一并提供,投标时还需提供主要配套电气设备(永磁同步电动滚筒、交流变频器(四象限)、自循环水冷系统的矿用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制动器、逆止器、变频张紧装置)的防爆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证书以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www.aqbz.org可查到的同型号的设备证书为准)。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或成立至今无连续亏损(提供2021年至今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2021年至今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业绩(具有带宽≥1200mm且单台驱动电机功率≥400kW)不少于3项;上述业绩提供对应合同复印件,内容应具体明确且完整,具备双方签字盖章的有效合同,一并提供合同内容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9-5 9:00至2024-9-16 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元):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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