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石化公司炼油污水总排达标排放项目曝气生物滤池和臭氧催化氧化池成套设备招标公告
2024-09-0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公司炼油污水总排达标排放项目曝气生物滤池和臭氧催化氧化池成套设备项目技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州石化公司炼油污水总排达标排放项目曝气生物滤池和臭氧催化氧化池成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曝气生物滤池和臭氧催化氧化池成套设备。详见询价文件及附件设备供货明细表。
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2.2 种类及规模:曝气生物滤池和臭氧催化氧化池成套设备。
2.3使用功能:见询价文件
2.4技术性能指标:满足锦州石化公司炼油污水总排达标排放项目曝气生物滤池和臭氧催化氧化成套设备询价书要求。
2.5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物资仓储库或炼油污水场现场。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7服务要求:售后服务2小时内响应,最迟48小时内服务人员到现场。
2.8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税到厂价)。
2.9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投标人工作范围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完成以下工作:
1)投标人应按照询价书的要求提供曝气生物滤池和臭氧催化氧化池成套设备的工艺设计文件,具体见询价文件资料交付章节相关要求。
2)成套系统内所有设备,工艺流程(气、水)、配管,总体布置,电气、仪表的设计和选型。
3)参与招标人施工图审查,提供组态资料,配合招标人进行DCS组态。
4)配合招标人进行系统调试,直至系统运行考核达标。
5)投标人负责反洗风机、反洗水泵的设计,并提供设计参数。提供反洗周期、时长、反洗水排放量等设计参数。
2.分工界面
1)投标人按照设备供货明细表要求提供成套设备,成套设备与招标人的接口为与外部连接的法兰口,法兰标准执行HG/T20592 A。
2)仪表分界面现场为接线箱(投标人负责),现场接线箱至成套系统内部所有就地和远传仪表、控制阀、电缆、槽板/导线管、支架、密封格兰及安装材料等(全部仪表设备、设施安装所需要的材料)由投标人负责,并安装调试完成。
3)电气分界面现场为接线盒和操作箱/柱,配电室至现场操作箱/柱(如有)、接线盒至配电室的电缆由招标人负责,其它均由投标人负责。变频控制柜(如有)放置在招标人变电所内,与招标人的界面为与外部连接电缆的接线端子。变频器柜内变频器、柜内全部元件和接线由投标人在制造厂安装调试完成,整体供货。
4)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土建基础设计资料,并成套提供地脚螺栓、螺母和垫片,招标人负责土建基础设计。
5)设备到厂后的卸货和安装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现场指导。
3.交货状态
1)橇块设备或单元设备应成橇供货。
2)电气和仪表设备应整体供货,接线盒/操作箱/柱整体交货。
3)橇块设备内部管线、管件、法兰、阀门应在制造厂最大化预制完成,分段交货,最大限度减少现场的安装工作。
4)单组池内布水、布气、臭氧布气管线应独立成橇,整体交货。
4.原有生物滤池10间改造为6间曝气生物滤池和4间臭氧催化氧化池。改造后的深度处理单元要求处理能力为400m3/h,操作弹性为60%-110%。
5.技术要求:
1)本项目采用“曝气生物滤池和臭氧催化氧化池”工艺。污水在曝气生物滤池的作用下,深度去除污水中可生化处理的有机物。污水在臭氧催化氧化池内与臭氧发生充分接触,在催化剂作用下产生羟基自由基,对有机物进行氧化或部分氧化,达到污染物降解的目的,使出水达标排放。臭氧催化氧化池运行一段时间,需对催化剂层进行反洗,反洗废水排至原有反洗废水池(利旧)。
2)原有生物滤池尺寸为:44.8m×22.6m×6.0m(H)(含管廊及设备间)。每间池体净尺寸约8.0m×8.0m×6.0m(H),设备间尺寸约43.5m×6.0m×8.5m(H)。
本项目反洗水、曝气风(为曝气生物滤池提供曝气)和反洗风(采用净化风)均依托厂区原有系统,具体规格参数如下:
反洗水泵利旧,反洗水泵规格为:Q=361.73m3/h,H=20m;
现场原有曝气风机,富裕量约4000m3/h,H=70kPa;
厂区现有净化风,净化风先进入净化风储罐,尺寸:φ2.0×3.0m,数量2台,H=0.7Mpa;厂区净化风主管管径DN80。
3)布气、布水系统应满足高效、防堵塞要求。
4)曝气生物滤池单元应由承托层、生物填料层、曝气装置、内循环提升反应器(如果有)、反洗系统、布水布气系统、溢流堰系统和配套设备等组成。
5)臭氧催化氧化单元采用射流投加时,应由臭氧催化氧化接触池、高效臭氧溶气装置、射流泵、二次混合装置、非均相催化装置和配套设备(内部连接管路)等组成;采用曝气盘/曝气管投加时,应由臭氧催化氧化接触池、曝气盘/曝气管、非均相催化装置和配套设备等组成。
6)非均相催化氧化接触池从上至下应由非均相催化剂、承托层和布水布气以及二次混合装置等设施组成。
7)臭氧催化氧化池设多级接触反应池时,应考虑布水布气装置、催化剂填充厚度对水头损失的影响。
8)含臭氧污水输送管道配套阀门过流部件应选用SS316L、三元乙丙、聚四氟乙烯等耐臭氧腐蚀的材质。
9)曝气生物滤池和臭氧催化氧化池每组均可独立、连续运行,单组出现故障可切出进行检修,不影响总体运行。
10)成套系统(特别是露天安置的设备及管道)应满足冬季极端天气的要求。
11)曝气生物滤池和臭氧催化氧化池每组反洗应具有自动/手动功能。反洗水排水具有自动/手动功能。
12)O/C(臭氧与化学需氧量的比值)取值范围0.8-2.0。
13)设计进出水水质:进水指标在设计水质±20%波动条件下,设计出水指标应满足下表要求。
序号 |
检测项目 |
单位 |
设计进水 |
设计出水 |
1 |
水量 |
m3/h |
400 |
400 |
2 |
温度 |
℃ |
10~40 |
10~40 |
3 |
pH值 |
6~9 |
6~9 |
|
4 |
COD |
mg/L |
100 |
40 |
5 |
TN |
mg/L |
15 |
10 |
6.其它要求详见曝气生物滤池和臭氧催化氧化池成套设备询价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是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商。
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投标截止日,在以石油烃类为特征污染物的污水采取“曝气生物滤池BAF”400m3/h及以上规模的且合格运行3年及以上的目前在用的1个及以上合格应用业绩;投标人还必须具有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投标截止日在以石油烃类为特征污染物的污水“臭氧催化氧化池”工艺400m3/h及以上规模的且合格运行3年及以上的目前在用的1个及以上合格应用业绩。
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3.1买卖合同;
3.2技术协议;(买卖合同中已经具有完整的技术协议性质条款的,视同具有技术协议)
3.3与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
3.4 使用报告(需体现2024年在用且合格运行3年及以上等内容,需加盖业主方公章或其技术主管部门公章);
3.5业主方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4.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不在失信有效期内的。
6.需出具《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保密承诺书》、《准入承诺书》。(须使用附件模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4 日 12 时至 2024年 9 月 11 日 24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为每标段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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