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新建血液制品现代化智能生产基地卧式离心机采购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项目已审批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新建血液制品现代化智能生产基地卧式离心机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上海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卧式离心机 |
2套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最终用户为诺一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 |
离心机小车 |
1台 |
与离心机转鼓配套 |
最终用户为诺一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3 |
管路、阀组、配电柜等配套系统 |
1套 |
与离心机配套,甲方负责:离心机与阀组之间的管路连接,离心机公用系统连接,离心机与配电柜接线,其余影响离心机正常调试、运行的所有配件(例如压力表、隔膜阀等),均由离心机厂家提供。 |
最终用户为诺一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
1)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真实有效的正式授权书(由境内总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商出具授权书的,还应附制造商给境内总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正式授权文件的复印件);
2)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所投卧式离心机厂家近5年(2019年至今)在全球范围内血液制品行业具有不少于累计10台卧式离心机销售业绩。投标人应提供业绩清单,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及具体要求见本资料表附表6,业绩证明材料投标公司盖章有效)。没有业绩、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具证实效力的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应提供其开户银行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时,须提供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2投标人提供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2)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4)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09-04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09-11
招标文件售价:¥400/$6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9-2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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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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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