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唐湖滨区磁钟87.5MW风电项目分片式塔筒加工二次招标公告

2024-09-03

 

1招标条件

本次大唐湖滨区磁钟87.5MW风电项目招标,招标人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三门峡市湖滨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及商业贷款,出资比例为3:7。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筒加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建设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磁钟乡和交口乡

2.3建设规模:大唐湖滨区磁钟87.5MW风电项目装机5台轮毂高度125米,

9台轮毂高度140米,共14台DEW-H6250-222型号风力发电机组,主机供应商选用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2.4建设工期:2024年8月至2025年9月

2.5设备名称:塔筒加工

2.6数量:14台

2.7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2.8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

2.9交货地点:本项目为分片式塔筒,轮毂高度125m塔架从下至上1-2段为分片式,3-6为普通钢塔;轮毂高度140m塔架从下至上1-3段为分片式,4-7为普通钢塔。要求投标人将普通钢塔段运送至风机点位车板交货,分片式塔筒段运输至业主指定的堆场交货,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分片式塔筒交货地点为三门峡市湖滨区磁钟乡、交口乡大唐湖滨区磁钟风电项目临时堆场,堆场坐标Y:3846961.765,X37525556.48。

2.10交货期:自钢板成套(不少于2完整套)后,30天内首套塔筒具备发运条件,后续确保满足项目现场需求。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或住建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并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3.2.2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个45MW及以上风电场项目塔筒供货业绩(单机容量为2.0MW及以上)。针对以上业绩要求:其中,应包含至少一个单机容量5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塔筒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见):至少包含合同首页、

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该合同单机容量的相关内容页,或其他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其中机组单机容量小于5MW的业绩还需提供对应的供货证明文件,供货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完货证明、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供货的材料。

(2)投标人至少提供1个风电场项目塔筒业绩(每个风电场项目至少含1台/套分片式钢塔筒)合同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和合同签订时间页。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特别说明

3.3.1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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