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陕西公司矿用隔爆型车辆尾气净化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05本招标项目中煤陕西公司矿用隔爆型车辆尾气净化装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矿用隔爆型尾气净化装置|CDPF-14L |
套 |
50 |
详见技术规格说明书 |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接到买方通知30日内到货
2.4交货地点: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大海则煤矿
2.5付款方式: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90%货款,预留10%质保金,(质保期1年,从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标的物到现场验收合格后1年无质量问题无息释放质保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标的物制造商(提供营业执照及制造商声明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未提供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以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查询为准);
3.3投标人2022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份的同类防爆柴油机尾气处理改造业绩或防爆柴油机尾气净化器销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和用户使用报告,提供的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改造范围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及签署页等关键内容页);
3.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的物在有效期内的防爆合格证和具备国家CMA检测资质的尾气净化装置检测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9月5日09:00到2024年9月18日16:00。
4.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9月5日09:00到2024年9月19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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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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