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合肥盐业冷链食品加工中心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4-09-05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合肥盐业冷链食品加工中心智能化工程施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局项目备案表、2203-340163-04-01-615892

1.4 招标人:安徽省合肥市盐业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合肥市盐业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盐业冷链食品加工中心智能化工程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24AT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4AT

2.5 建设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3708.53 m²,  总建筑面积约为24007.2 m²,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0600.36 m²,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406.84 m²,主要包含1#食盐与冷链加工中心项目、2#食盐与冷链加工中心项目和3#食盐与冷链加工中心项目以及综合研发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 约167万元  

2.8 招标范围:合肥盐业冷链食品加工中心智能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中的综合安防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会议系统、机房工程及UPS系统、五方通话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弱电桥架及防火封堵等,除结构主体预留预埋外的室内外及中控室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施工、调试、检测、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答疑、审图意见、设计变更中所有与智能化系统有关的智能化系统,及为满足智能化系统完整性及验收要求所进行的图纸深化、材料设备品牌送审、材料设备采购、送检报验、墙板开凿开洞补洞修复、设备管道安装、线路标识工程、防火封堵、系统调试、直至通过智能化各系统工程验收的一切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和招标文件。

2.9 工期:从签订合同生效招标人提供完整资料后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及时申请相关验收(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发布的开工令为准,投标人须考虑按照招标范围内要求,服从总包管理、分包配合所带来的对工期的影响因素)。

2.10 项目类别: 工程施工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且为投标人本公司职工(应提供政府社保部门开具的自2023年12月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至少6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

3.3、投标人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

(1)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7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1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2)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自2021年7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1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系统已完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拟派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与投标人业绩重复,须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项目经理姓名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竣工验收资料需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承诺):

(1)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5、投标人其他相关承诺要求:

(一)一旦中标,项目部人员真正落实到位,不得挂靠、转包;

(二)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三)投标人近一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或不在处罚有效期内;无因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违法行为而被检察院或纪委查处的情况或不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所附合同条款须无条件接受。中标人不得对任何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修改(非招标人提出或同意),对任何合同条款不能接受以及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0日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非招标人原因)的,都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同意招标人没收全额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须将为本项目设立服务点,专人负责本项目售后服务及交付后的维护保养等工作。

3.6、 财务要求:  /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9月5日上午09:00至2024年9月18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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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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