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库尔勒上库高新区低碳转型13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区1标段EPC总承包(热镀锌接地扁钢等)招标公告
2024-09-05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库尔勒上库高新区低碳转型13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区1标段EPC总承包,交流侧装机容量为45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 550MW。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以西80km处,拟建光伏场区地貌单元属塔里木盆地东北缘沙漠地貌段,地形平缓开阔,略有起伏,地表呈沙漠景观,地貌以沙漠化荒地为主,海拔高度约900m左右。
本次拟对塔里木油田库尔勒上库高新区低碳转型13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区1标段EPC总承包(热镀锌接地扁钢等)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明细表(附件1),供货范围及主要技术要求:技术质量要求(详见附件2)。
附件1:招标明细表
序号 |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及材质 |
执行标准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热镀锌角钢接地极 ∠60×60×8×2500,镀锌层厚度≥85μm Q235B |
GB/T706-2016 |
根 |
1238 |
|
2 |
热镀锌接地扁钢60×8,镀锌层厚度≥85μm Q235B |
GB/T702-2017 |
m |
105696 |
|
3 |
热镀锌接地扁钢(50*5)50×5,镀锌层厚度≥70μm Q235B |
GB/T702-2017 |
m |
8748 |
2.3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上库高新区(距库尔勒市区80公里)。
2.4交货期:第一批(50%)需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15天内交货至指定地点,剩余部分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按招标人订单要求30天内全部供货完毕。
2.5 结算付款方式:(1)无预付款,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97%,剩余3%作为质保金。
(2)财务支付方式:每次付款支付30%的银行存款、67%的承兑汇票。其中:银行存款的支付期、承兑汇票的出票期不得超过60日,承兑汇票的到期日为挂账期满180日(质保金除外)。质保金3%,质保期为投产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6监造: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3 月 31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2022年中石油集团公司电工材料(二级升一级)产品集中采购金属接地极标包中选供应商。
3.3 信誉要求(提供承诺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投标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冻结交易期间,未被中国石油集团纳入交易黑名单,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因安全事故、货物质量问题而被中国石油集团终止合同的情况。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23:59:59。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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