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4年QHSE活动宣传品加工制作及生产场站安全警示牌补充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05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4年QHSE活动宣传品加工制作及生产场站安全警示牌补充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积极开展安全月、环境日、质量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清洁生产审核等活动。需加工制作专项活动宣传横幅、展板、挂图、手册、挂牌等宣贯资料,预计费用38万元(不含税,含HSE费、安装费等各类费用),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工作量及相关部门审定为准。
2024年,地方政府、油田公司、顺宁监督站等上级部门对我厂开展多次检查,指出场站、井组现场“安全警示标识、标准流程操作卡、流程标识”等标识标语存在老化褪色、缺失的现象,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预计费用40万元(不含税,含HSE费、安装费等各类费用),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工作量及相关部门审定为准
2.2 招标范围: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需要一家服务商。
第一标段(ZY24-XA607-FW1434-1):结合安全月、环境日、质量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清洁生产审核等活动,加工制作专项活动宣传横幅、展板、挂图、手册、挂牌等宣贯资料,项目金额:38万元。
第二标段(ZY24-XA607-FW1434-2):为基层各单位场站、井组制作“安全警示标识、标准流程操作卡、流程标识”等标识标语存,项目金额:40万。
投标人可以对以上多个标段投标,每个标段确定1家中标人。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按标段顺序评标,被评为前列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进入后续标段评审(否决)。
2.3 服务地点:第九采油厂吴起区域。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其他印刷品印刷。
3.3 人员要求:人员配置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现场安装人员:2组,每组2人。
以上人员(非退休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需为自有员工增加提供2024年3月及以后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
3.4设备要求:UV彩绘机、雕刻机、数字打印机、大型数码彩色喷绘机、胶装机、裁纸机、多功能复合机、热熔蓝图条幅打印机等仪器设备(多者不限)。(提供设备清单、设备照片、自有设备附购置发票,非自有设备还须提供租赁合同)
3.5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7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0日 完成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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