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层天然水驱油藏CO2吞吐提高采收率协同碳埋存配套技术研究与应用招标公告
2024-09-05本招标项目浅层天然水驱油藏CO2吞吐提高采收率协同碳埋存配套技术研究与应用-浅层天然水驱油藏多轮次CO2吞吐储层与流体时变规律室内试验研究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发展计划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下达2024年6月份投资计划的通知-冀油计函【202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下拨科研经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CO2吞吐是浅层特高含水油藏控水稳油主体开发方式。相较于天然水驱,CO2吞吐技术研究成果较少,宏观和微观剩余油分布主控因素认识不清,多轮次吞吐后气体前缘波及范围、储层与流体性质变化等规律尚无清楚认识,影响了下步开发技术政策制定,亟需开展攻关研究,解决多轮次CO2吞吐储层与流体时变规律和剩余油定量表征问题,为浅层油藏CO2吞吐开发技术优化提供基础。研究内容需要开展大量室内试验,由于油田不具备CO2吞吐室内试验相关技术与设备,需要与外部力量开展合作,完成相关研究。
2.2招标范围:该项目研究范围为通过浅层油藏多轮次CO2吞吐实验与数值模拟研究,形成多轮次CO2吞吐微观与宏观剩余油定量表征技术,明确微观、宏观剩余油形成机理,同时建立不同类型油藏不同轮次吞吐原油性质变化图版,掌握储层与流体变化规律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1月30日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49.5万元;
2.5标段划分: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2023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结算的类似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的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类似项目:油气田开发或CO2吞吐相关研究类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⑤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应具备油气田开发研究相关经历(提供项目合同、论文论著或发明专利、奖励等当中的一种)
拟派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应具备油气田开发研究或CO2吞吐研究相关经历(提供项目合同、论文论著或发明专利、奖励等当中的一种);
以上人员为本企业职工(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拟派项目组研究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数量不少于2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项目组应具备油气田开发或CO2吞吐研究方面能力(提供项目合同、论文论著或发明专利、奖励等当中的一种)
6.投入的主要设备(含试验检测设备)及关键工艺要求:投标人具有Eclipse或Petrel RE或CMG或tNavigator油藏数值模拟软件1套及以上(需提供购买证明材料或捐赠证明材料或使用许可截图);CO2驱替相关实验设备(需提供设备照片,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或国有企业资产证明;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如设备名称不一致,但提供的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功能满足本项目所指的设备要求的,则认可该设备):
7.其他要求:
投标方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参与投标的技术团队(尤其是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在后续合同签订、项目研究过程中不能随意变动,从而保证中标项目的研究水平和质量。
8.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5日08:30:00时至2024年9月10日08:30: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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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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