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 塔城市城区热源燃煤锅炉脱硝超低排放提标改造项目(文号:塔地环综合函〔2024〕203号)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塔城市天诚热力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28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2.项目规模: 西区锅炉房在原有2x70MW锅炉SNCR脱硝系统基础上,增加SCR脱硝系统,改造现有烟风管道。东区锅炉房在原有1x91MW+1x70MW锅炉SNCR脱硝系统基础上,增加SCR脱硝系统,改造现有烟风管道。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标段(包)编号:E654标段(包)名称: 塔城市城区热源燃煤锅炉脱硝超低排放提标改造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 西区锅炉房在原有2x70MW锅炉SNCR脱硝系统基础上,增加SCR脱硝系统,改造现有烟风管道。东区锅炉房在原有1x91MW+1x70MW锅炉SNCR脱硝系统基础上,增加SCR脱硝系统,改造现有烟风管道。招标内容包含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8月31日 总工期: 334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含)以上;(2)施工资质须满足: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3.投标其他条件:(1)、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工程),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热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本单位注册(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3)、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4)、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施工主要班组人员:具有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5)、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附所有成员单位的;(6)、其他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各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4)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6日到 2024年09月25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16: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