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莞市中医院两院区+国医馆无线互联网网络租赁(互联网WIFI服务)招标公告

2024-09-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

项目名称:东莞市中医院两院区+国医馆无线互联网网络租赁(互联网WIFI服务)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 元)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东莞市中医院两院区+国医馆无线互联网网络租赁(互联网WIFI服务)

1项

500,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二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不属于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为准。)2.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或盖章)。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以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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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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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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