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人工地基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位于泾河新城崇文塔六路以南、崇文新街以北、正阳大道以西,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6078.38平方米,约合99.12亩,总建筑面积约264383.0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84372.59平方米。其中16 栋住宅地上总面积约167108.34平方米,其中1栋为地上17层、5栋为地上18层、1 栋地上1层、2栋地上23层、7栋地上26层;公建配套楼总面积约 16964.25 平方米,共 5 栋地上3至5层建筑;另加一栋住宅带底商;大门及其他建筑面积为 3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80010.45 平方米(地下共 2 层)。其中人防工程9698.77 平方米,地下车库及其他功能用房 70311.68 平方米。完成室外绿化、地面停车场、道路及管网等室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人工地基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人工地基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证明;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旧证)(包含专项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或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新证);或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专项包含:地基基础)(新证);(外省企业须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备案资料);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专业检测上岗A证(陕建检A证书)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5.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6.投标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7日00时00分到2024年09月12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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