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电力石门有限公司陕煤石门2×66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主体工程及辅助系统性能考核试验服务招标公告
2024-09-06本招标项目陕煤石门2×66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主体工程及辅助系统性能考核试验服务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煤电力石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陕煤电力石门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陕煤石门2×66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主体工程及辅助系统性能考核试验服务
2.2招标编号:0866-
2.3项目概况:陕煤石门2×66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为新建工程,厂址位于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新关社区和楚江街道。本期工程建设2×660MW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湿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装置全厂实现废水零排放。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共有两台机组,性能试验工作是指两台机组及公用系统与附属设备的性能考核有关的所有试验。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服务期限:投标人在合同签订60天内编制完成性能试验大纲。机组168小时试运行结束移交生产后开始进行性能试验,每台机组性能试验在开始后6个月内完成,并在试验完成后一个月内提交试验报告。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3.1.2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一级)证书。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4份单台机组容量600MW及以上汽轮机、锅炉、除尘和脱硫等专业性能试验服务合同业绩。(须提供能证明业绩要求的合同和性能考核试验报告,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试验内容、考核报告的正面(盖章页)、扉页和目录等信息)。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提供网页截图,具体以查询为准);
(3)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需提供承诺书);
3.5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获取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8:00时至2024年9月13日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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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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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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