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航宇学科发展中心建设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2024-09-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航宇学科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航宇学科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工信部规函【2023】39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北工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金额和自筹金额,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90.17%、自筹资金9.83%。招标人为西北工业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内。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总建筑面积35904㎡,框架结构,地上5层(局部4层),建筑面积29702㎡;地下1层,建筑面积6202㎡。建筑高度约为22m(局部20m、9.5m),最大单跨23.8m。

2.3项目投资总额:19962万元人民币(本次招标金额为16883万元人民币)。

2.4 计划工期:75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航宇学科发展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标段编号:E6100013501kzwh9t;标段类型:施工。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方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强弱电)、消防、安防、室外管网工程等,但不包括以下内容:

1.电梯的供货与安装;

2.高低压配电箱(柜)、变压器的供货;

3.空调的供货与安装;

4.太阳能的供货与安装;

5.抗震支架的供货与安装;

6.室外绿化工程。

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等涵盖的内容为准。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航宇学科发展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标段名称: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航宇学科发展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如为外省进陕企业,须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申请人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其他要求以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为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方式:有限数量制(12家)。

5.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4年09 月09 日00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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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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