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输渣系统及灰渣库扬尘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9-09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输渣系统及灰渣库扬尘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人为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一家投标人。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建设工期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输渣系统及灰渣库扬尘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SNZB-LN
建设地点: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工广内
项目概况: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现有负荷130t/h的1#、2#锅炉和负荷260t/h的3#、5#锅炉,均为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灰渣系统存在扬尘无组织排放问题,通过增加7套除尘装置,将无组织排放的扬尘通过负压吸风除尘收集处理,彻底解决扬尘问题,经除尘后上述位置颗粒物排放≤10mg/m3。
2.2招标范围:
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输渣系统及灰渣库扬尘治理项目EPC总承包,主要内容包括1-3#锅炉整个输渣系统(含6台冷渣机落渣口设计导料槽避免扬尘和灰渣迸溅、皮带输送中的扬尘治理、中转站落渣点改造及扬尘治理、渣库顶部扬尘治理、锅炉渣装车扬尘治理及渣库散装机全套设计采购更换安装)、1-3#锅炉灰库顶部除尘,灰库装车扬尘治理及装车散装机全套的设计采购更换安装、5#锅炉灰渣库顶部及装车扬尘治理,含灰渣库散装机的全套设计采购更换安装等。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培训、单体试车、工程中间交接,在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阶段提供指导与技术支持服务、售后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及资料编制,并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
投标人组织施工应服从招标人的生产安排,并充分考虑安全生产避让引起的降效、窝工费用,确保原有装置的稳定,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3 建设工期: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中间交接。
2.4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工程设计的规范及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工程施工的规范及标准要求,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工作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设计经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施工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项目经理、施工经理均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上任职。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
3.5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无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限制投标的情况。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列入企业信用异常名录禁止交易类。
3.6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业绩要求
4.1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提供类似除尘项目,单个合同金额要达到200万以上。
4.2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化工企业除尘治理环保项目管理经验。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工程内容、合同签订页等相关资料。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提供不真实的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9日起至2024年09月1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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