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4816号平顶山市市政环卫事务中心市汽改水道路恢复工程沥青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9-09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市政环卫事务中心市汽改水道路恢复工程沥青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平采竞谈-2024-27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市政环卫事务中心市汽改水道路恢复工程沥青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9000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采购70#a重交沥青约420吨(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质量合格; 5.5质保期:一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截图】;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9月10日 至 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